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函轉財政部「OT案簡化版可行性評估報告撰擬範例」及 「OT案簡化版先期計畫書撰擬範例」暨財政部來函各1份 ,請依個案特性參考運用,請查照。

一、依本府交下財政部113年12月25日台財促字第11325540280號函辦理。

二、依財政部函示意旨,機關可依撰擬範例就較簡易之OT案件自行撰擬可行性評估報告及先期計畫書大部分內容,以節省過往需委由專業服務廠商撰擬而需辦理勞務採購之時程進而縮短是類案件前置作業時間,提升辦理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