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計價標準配合修正「政府採購分類」、「技術服務『規劃設計監造案』計價標準」、「社會服務類委託經費編列標準」及「專業服務委託案計價標準」所涉規範,請各機關學校委外辦理相關案件時,應依修正後計價標準辦理預算編列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