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財政部修正「機關辦理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案件稅負事宜參考文件」1份,請依個案特性參考運用,請查照 。
一、依本府交下財政部114年5月13日台財促字第11425513880號函辦理。 二、旨揭參考文件非行政程序法第159條所稱行政規則,係供機關辦理促參案相關作業參考運用。請各機關於個案執行時,依相關法令規定,視個案特性及實際需要於招商文件及投資契約載明稅負相關條款,審慎辦理。 三、另旨揭參考文件已登載於財政部民間參與公共建設資訊網頁(https://ppp.mof.gov.tw),路徑為:促參法令/行政指導/前置規劃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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